涉毒、涉恶并致未成年人死亡…四川大法官大检察官同庭审理这起重大案件
8月27日,省法院在攀枝花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王涛等人故意伤害罪、贩卖毒品罪、强迫他人吸毒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抗诉、上诉一案。省法院院长、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,省检察院检察长、二级大检察官冯键出庭支持抗诉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,省人大代表、省政协委员,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市委政法委书记、市政府副市长、公安局局长,法院、检察院干警旁听庭审。
记者获悉,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等情况,目前已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和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救助程序。同时,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社会管理问题,检察机关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。
一审判后
被告人提出上诉以王涛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,通过暴力、威胁、强迫吸毒等方式,控制未成年胞兄弟安某甲、安某乙作为犯罪工具,长期实施贩卖毒品、强迫他人吸毒等违法活动,获取非法利益,并将安某甲殴打致死,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攀枝花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、贩卖毒品罪、强迫他人吸毒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,数罪并罚,判处王涛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并限制减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八万元;其他三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、有期徒刑。一审宣判后,攀枝花市检察院提出抗诉,王涛等三名被告人提出上诉。
省法院受理后,鉴于该案系涉毒涉恶涉未成年人等多重因素叠加的重大案件,依法组成了由王树江担任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进行办理。合议庭依法为四被告人指定辩护人,召开庭前会议,就非法证据排除、案件争议焦点、庭审示证方式等听取了检辩双方意见。
省检察院受案后,成立了由冯键检察长任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,针对抗诉理由和上诉理由等案件焦点问题展开调查核实。办案组调阅大量涉案资料,查看案发现场,复核重点证人,补充调取和完善多组关键证据,夯实该案二审支持抗诉的证据基础;研究全案案情,分析争议焦点,探讨法律依据,形成审查报告及出庭预案。
庭审中,合议庭组织检辩双方围绕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、新证据质证,就量刑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辩论、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,并当庭宣读有关评议意见。鉴于本案案情重大,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。
王树江指出,涉黑恶、涉毒品、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等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,也是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的重点。即便普通刑事案件,其民事赔偿情况也不应和刑罚种类、刑期长短简单挂钩,必须严格审查是否符合“真诚悔罪、真心谅解”的“诚心”标准,并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作出兼顾天理国法人情、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正确判断。对于附带民事往往判决赔偿偏低的问题,王树江认为,应当根据法律规定,以最大限度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进行判决,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应启动救助程序。王树江表示,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是省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,法官在办案过程不能就案办案,要注重发现案件背后折射出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,通过司法建议、法治宣传等形式推动解决,这不仅是岗位职责要求,更是政治自觉、使命担当。
冯键在庭审中代表省检察院发表了出庭意见。他表示,本案系一起性质和影响极为恶劣、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的涉毒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,依法应予严惩,支持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。冯键指出该案有四点警示:一是毒品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,必须坚决彻底把禁毒斗争进行到底;二是对黑恶势力犯罪必须坚决依法从严惩处,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作为组织者、领导者,主观恶性更深,行为更为恶劣,绝不能姑息纵容,要坚决亮出法治利剑,坚决铲除社会毒瘤;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任重道远,要坚决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警告那些潜在的违法犯罪者,别向未成年人伸手作恶,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全;四是预防犯罪、保护人民必须重视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,呼吁社会各界一起同违法犯罪作斗争,为预防犯罪、遏制犯罪、打击犯罪,创建“人人有责、人人尽责、人人享有”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奋斗。
往期推荐
1、践行训词精神,全省政法干警掀学习新热潮!
2、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无效遭恶评?别怕,有法律撑腰!3、倒计时4天!资阳人这样“典”燃学法热情
编辑:孙小媛
审核:开永丽